公證中的關懷經濟學
文章導讀公證具有“服務、溝通、公證、監督”的職能,屬于國家為社會公眾提供的制度化的保障形式之一,公證中蘊含著關懷經濟學,人們可以通過公證遺囑(或遺囑信托)的形式安排生活、傳承財富、表達心愿,滿足權利訴求。公證法律服務亦藉此努力發揮著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的積極作用。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觀念意識的改變,法制理念、法制思維逐漸融入、貫穿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與每個人的生活都息息相關。作為有思考能力、有物質需要、有理想追求的人,期望生活安適、快樂、和睦的要求都是一致的,人們希望通過以遺囑(或遺囑信托)的形式安排生活、傳承財富、表達心愿,這種源自人類血脈、感情、道德的強大動力激發著人們的權利訴求,從財產權利到其他自由的權利,于是通過國家所提供的制度化的保障來實現并保護這些權利,便成為越來越多人的選擇,而通過公證的手段來完成,將會適當滿足人們的上述需求。曾有一位患帕金森癥的耄耋老人,持親筆書寫的遺囑手稿,要求辦理公證遺囑。老人是一位高級知識分子,出身于東北一個偏僻的農村,一生打拼。老人的前妻個性暴躁,由于年輕時他所從事的工作與文藝有關,所以前妻堅持認為自己的丈夫與別的女人有染,為此兩人在生活中爭吵不斷,當時在文革期間,雖然也經過組織、法院調查,證明不存在這些情況,但前妻還是從小就對兒子們說父親的不好,說父親有外遇,讓他們恨父親,于是母親和孩子一起孤立老人,為了孩子老人一直忍耐著,直到孩子們大學畢業才離婚。老人覺得為了孩子已經犧牲掉了自己人生中黃金時期的幸福,孩子們畢業后,也有了好的工作,可日常除了春節以外卻不曾看望父親,老人生病后,吃飯穿衣都成了問題,他的衣食住行都是由現在的妻子在照料。老人的遺囑手稿很長,內容是把財產遺留給現在的妻子,由于老人和前妻生育的子女之間巨大的感情隔閡,遺囑傳達出了一種仇視的心理,歷數了兒子們的 “不孝”。針對這樣的情況,公證員先是問了他這樣幾個問題:“孩子們對他們的媽媽好嗎”、“前妻再婚了嗎?現在生活的怎么樣”、“現在的妻子與兒子們的關系怎么樣?”、“現在的妻子是否害怕你去世后兒子們會因為財產跟她鬧?”隨即又進一步說到 “即便你確實沒有問題,那是否認真的和孩子們談過你們的婚姻和痛苦?你有沒有考慮到,你和前妻這些年這么鬧,給孩子們幼年和青年時期的生活和心理造成過哪些傷害?70、80年代的社會環境還不象現在這么寬容,他們在鄰居間、學校里、朋友中是不是會抬不起頭來,你有沒有去關心過、體會過他們的苦惱?你再婚了,有了比他們的媽媽年輕的妻子,有了國家一級專家的身份,有組織的照顧,可是他們的媽媽工資不高,孤獨一人,你認為作為兒子看著媽媽這樣,爸爸那樣,他們應該心情好嗎?你寫的這份遺囑,不會讓兒子們恨繼母嗎?那時你去世了,繼母與他們之間的紐帶沒有了,繼母也已經是垂垂老者,她有能力與年富力強的兒子們抗爭嗎?因為現在的妻子照顧了你,所以兒子們的負擔減輕了,他們可以更好的照顧自己的家庭和事業,可以更多的顧及到自己的母親,兒子們對母親的照顧,是否撫慰你的良心?你是不是還是想前妻能生活得好,如果她的生活沒有兒子們的照顧,你是不是更難受?你作為一個家庭的核心、一個丈夫、一個前夫、一個父親,你所做的是讓他們仇恨還是融洽?你的遺囑表達的是關愛還是仇恨?”在這樣的交流溝通后,老人經過幾天的深思,重新書寫了遺囑,內容從之前充斥著怨氣憎恨的不滿斥責變成了洋溢著親情溫暖的離別叮嚀。打開心門,豁然開朗的老人露出了釋然的微笑。一位中年男士,供職于知名網絡公司,在外人眼中是位成功人士,但他卻有不能為外人言說的艱辛與憂慮,時刻在感受體驗著折磨與哀愁。他和前妻所生的孩子因為先天腦發育不全和多發畸形,同時患有癲癇,不能走路、不會說話、智力低下、生活無法自理,前妻也正是因為承受不了這樣的壓力而采取了離婚的方式進行逃避。再婚后,他的妻子賢惠善良,他們又生下了一個健康的孩子,他把患病的兒子送到了專門機構,這個孩子就象一個永遠長不大的嬰兒,需要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有專業、專人的看護、照料,作為特護生,再加上生活費、藥費,每月開銷很大。他拼命的工作、掙錢,要保證兩個孩子能夠衣食富足的成長,同時,也要保證妻子過得有依靠有保障,以此作為對妻子的感激和回饋。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國,他想為妻子、孩子的生活做一些規劃和安排,決定用遺囑的形式來了卻自己的后顧之憂。在公證員的提示和告知下,先確定了家中財產中屬于他的個人財產,對于財產中的重點,即巨款、房產進行了細致明確的份額分配;公證員建議指定遺囑執行人,被指定的人應該同意作為執行人,而且執行人要知道并且明確執行人的權利與義務,還包括執行人可能產生的費用。他便聽取采納了公證員的法律意見,選擇了一位人品、能力、信用極佳的好友;此外,公證員提醒他,考慮到孩子如果日后有康復結婚的可能,則遺產是否要指定為其個人財產,以及因為目前財產都在他妻子的名下,要注意離異等情況的發生,這些涉及到財產的分割和分配就需要修改遺囑了等等。辦理了公證遺囑之后,他如釋重負,送給了公證員一張照片,是父子兩人的合影,照片上,他用雙手扶著兒子小小的身體,孩子依靠在父親胸前,眼眸中一絲雜質也沒有,若干年之后,當這個孩子長大成人,也許通過父親設立的公證遺囑,能夠切身感受到父親用心血為他鋪筑的生命之路。美國著名文化人類學家理安·艾斯勒曾寫過一本名為《國家的真正財富:創建關懷經濟學》的書,艾斯勒是國際廣義進化論研究小組成員,國際伙伴關系研究中心的創始人,同時也是加州大學和洛杉磯圣心學院教授,她的研究和理論影響了美國和西歐上層建筑領域的決策,她在書中提出了經濟學是什么以及能成為什么的新看法,樂觀而現實地向讀者展示了如何建成一個能滿足人類物質和精神需求的經濟體系,她提供了一個出發點來重建經濟結構、經濟措施和經濟政策,這個出發點就是把文化、經濟學與價值觀緊密聯系在一起,倡導關懷的價值,分析并論證在關懷價值觀影響力及作用下所節約的各種經濟成本和產生的積極社會效應,從而得出了關懷經濟學是創建國家的真正財富的根本途徑。公證具有“服務、溝通、公證、監督”的職能,所以在公證中就潛移默化的反映著關懷經濟學。首先,從法律層面來看,遺囑屬于一種單方法律行為,公證遺囑是公證業務中的一項傳統業務,絕大多數的公證遺囑內容主要為立遺囑人對自己去世后財產權益的處分。目前,我國的法律法規未禁止公民通過訂立遺囑處理其他事務,并且賦予了公證遺囑的效力優先地位。因此,公民有權在公證遺囑中安排處理除個人財產以外的其他事務,這符合法律規定。其次,從公證制度的社會價值來看,公證員不僅是專業的法律人,更應該是洞悉事務、通達人情的社會人,公證機構辦理的公證遺囑,不僅要解決當事人財產權益的法律歸屬問題,更重要的意義在于從專業角度指導立遺囑人通過法律的手段理智和正確的表達自我、實現自己的合法權益與正當訴求,藉此努力發揮公證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的作用,公證機構正積極探索開展辦理溫情遺囑、遺囑信托等高效貼心的人性化公證法律服務。最后,關于遺囑的內容表述問題。公證制度的首要價值是在矛盾和糾紛發生之前進行預防和化解,這就意味著當事人訂立的公證遺囑應該是立遺囑人以書面文字闡述的經過其深思熟慮、慎重考慮后的意思表示,尤其涉及到遺產的分配,必然排斥了某些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此時如果遺囑內容過于簡單,或是充斥著不滿、苛責,那勢必在未來遺囑生效的時候,會讓受益人以外的其他法定繼承人產生怨恨仇視的感情,同時導致公證爭議頻發。在辦理公證遺囑時,公證員務必要給予立遺囑人提示、告知、指導:一、遺囑內容不宜成為“控訴狀”、“懲戒信”,避免道德譴責、消極情緒的宣泄之詞;二、不要跨越隱私的界限,不能以遺囑形式任性、隨意地披露、評判他人的工作、生活;三、從社會穩定的角度出發,如果立遺囑人的法定繼承人中有體弱患病、殘疾、經濟條件不好、低收入、乃至服刑人員的,務必要提醒乃至詢問立遺囑人應該關注、如何考慮、是否為這些繼承人作出安排等;四、同步做好錄音、錄像工作。遺囑傳遞的是立遺囑人對子女晚輩的諄諄教誨、殷殷期望之情,而通過公證這一具有儀式感的莊重形式,在公證這一專業人士的指導下作出的公證遺囑,可以更好的讓人們以這種暖人暖心的表達方式對身后事進行合理安排,它洋溢著關愛、親情、發散著正能量,通過脈脈溫情展現情真意切,既很好的詮釋了“法律不外乎人情”,又通過公證手段給當事人提供了高品質的法律服務,高度契合了國家倡導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工作的要求。在十九大報告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時代大背景下,公證將進一步實現公證服務的社會功能與價值,即對于法律、情感、社會問題的梳理、安撫,雖然不能產生、創造直接的經濟價值,但從公證服務所影響和輻射的作用及范圍看,可以達到從讓每一個人安心到每一個家庭的和睦,推動形成美好安詳的社會大環境,不斷的在制度、觀念、文化層面擴大積極、健康向上的正面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