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移民定居公證
1業務簡介
? ? ? ?當您遷往其他國家(或地區)長期居住或永久居住,甚至加入所遷往的國家(或地區)的國籍時,該目標國家(或地區)會根據其接受境外人員移民、定居的相關規定及您個人的具體情況要求您提供各項公證。不同的國家(或地區)對公證書的制作、證明方式、所附譯文的語種、認證要求等有不同要求。因此,建議您首先明確移民或定居的目的地——哪個國家或地區,并根據對方的要求確定所需申辦的公證。
2一般涉及的公證事項
①出生、《出生醫學證明》或原出生醫院補發的出生證明的復印件與原件相符);
②無犯罪記錄證明;
③居民戶口簿;
④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書、離婚證書、未婚聲明書);
⑤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學位)、成績單;
⑥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證明、駕駛證);
⑦工作經歷;
⑧個人收入宣誓;
⑨其他根據不同國家或地區的要求而需要申辦的公證事項。
3其他提醒(諸如已知國家的要求等)
? ? ? ? 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移民申請中可能要求辦理的:
居民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書、離婚證書、未婚聲明書)、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學位)、成績單、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證明、駕駛證)、工作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公司章程、驗資報告、審計報告、收入證明、推薦信、完稅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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