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辦理親屬關系公證
您好!請問我想公證我姐姐(臺灣戶籍),和我本人、我妻子、我兒子(都是北京戶籍)、我母親(陜西漢中)的親屬關系,需要哪些材料。目的是辦理去臺灣探親簽證。謝謝!
專業公證人員 在線回答:
您好,辦理親屬關系公證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您本人、妻子、母親、兒子的身份證、戶口簿、您與妻子的結婚證(兩本),兒子的出生醫學證明、您姐姐的臺胞證。4、您本人的親屬關系證明(該證明可至我處官網的下載專區下載,打印后交檔案管理部門填寫并蓋章)。此證明需能體現您與妻子、兒子、母親的關系。5、您母親的親屬關系證明(需能體現您母親與您姐姐的關系)。6、根據您提供的親屬關系證明可能具體辦理時會要求提供其他相關材料。
特別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嚴謹、不完整,請根據公證員要求補充證明材料。
費用說明
1、除公證費以外,其他可能產生的費用有:公證書翻譯費、文書翻譯費、副本費等。
2、公證書翻譯費、文書翻譯費價格根據您需要翻譯的語種有所差異。
3、副本費根據您所需要的公證書副本份數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費。
二.注意事項:
1、申請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處可以受理其申請:申請人的住所在公證機構所在地,非本地戶籍的申請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證明。
2、公證書用于美國、韓國、奧地利、俄羅斯、哈薩克斯坦等國,需要同時加做譯文與原文相符公證,系統會自動為您添加該公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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