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辦理《個人貸款合同變更協議》公證
我與妻子離婚,辦理房產去名字。名下一套房產尚欠貸款5萬元,完全轉入主貸人名下。貸款銀行經過內部審核、批準。但是目前還需要我們出具《個人貸款合同變更協議》公證,銀行把協議書給了我們,里面附有貸款銀行的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和營業證書復印件。但我們到某區公證處卻被告知必須有銀行法定人員參加才能給與公證。我們詢問銀行,銀行方面說要公證處提供《第三人委托書》,我們填寫后由銀行蓋章就可以辦理公證。但該公證處否認有這樣的流程。請問,這樣的事情該怎樣解決呢?問題有點復雜,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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