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辦理著作權公證
一篇已經發表了的雜志文章,在6年發表的,作者只有甲方一個人,現在甲方和乙方商定,第二作者是乙方,第一作者依然是甲方。等于甲方確認乙方也曾參與了文章的寫作。現在甲乙雙方就此內容簽訂了合同(系文章為雙方共同完成,不存在其他知識產權爭議)請問這個可以做公證嗎?需要提交什么資料?
專業公證人員 在線回答:
不可以。
特別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嚴謹、不完整,請根據公證員要求補充證明材料。
費用說明
1、除公證費以外,其他可能產生的費用有:公證書翻譯費、文書翻譯費、副本費等。
2、公證書翻譯費、文書翻譯費價格根據您需要翻譯的語種有所差異。
3、副本費根據您所需要的公證書副本份數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費。
二.注意事項:
1、申請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處可以受理其申請:申請人的住所在公證機構所在地,非本地戶籍的申請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證明。
2、公證書用于美國、韓國、奧地利、俄羅斯、哈薩克斯坦等國,需要同時加做譯文與原文相符公證,系統會自動為您添加該公證事項。
下一篇:[北京]辦理護照翻譯